韩国崇礼门纵火犯被判10年有期徒刑
[ 2008-04-25 13:48 ]

资料图:被烧毁的崇礼门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月25日以违反《文化财产保护法》,对纵火烧毁崇礼门的蔡某(70岁)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称:“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且纵火相关证据也很充分,因此宣判蔡某有罪。”“考虑到崇礼门火灾给国民造成的精神伤害,和对国家威信的影响,蔡某必须受到严惩。”

蔡某今年2月10日在崇礼门楼阁稀释剂纵火,烧毁国宝第一号的该楼阁。

检察机关称:“此前,蔡某因在昌庆宫纵火被判缓期执行。而他在缓刑期间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再次纵火,烧毁崇礼门,因此应受到重判。”(信莲)


 

相关新闻
   今日选萃
 
| 关于中国日报网站 | 关于环球在线 | 发布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机会 |
版权保护:本网站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站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