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与银行业的较量中,奥巴马胜了,在前好多任总统没有完成的金融监管改革,在他这里有了“重大突破”。当地时间6月25日,参众两院经过长达21小时的马拉松谈判,最终对美国金融改革法案达成历史性协议。奥巴马的突破在于,自1930年大萧条以来,还没有哪任总统能够完成此项任务。
在政治家们手舞足蹈,庆祝这一重大胜利的同时,金融家们对政治家的宏图大志却不屑一顾。
也许事情还没有搞明白,这项改革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许应该问的是,对谁是好事,对谁是坏事?立场不同,利益不同,自然看待事情不同。
政治家们认为这是好事,在经历了惨痛的次贷危机后,对金融业进行改革和整肃成为美国的现实需要。这一涉及面广泛的议案将触及金融服务业的所有方面,确定抵押贷款新规则,责令银行在打包贷款时必须将相关风险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同时,授权美联储对大型、复杂金融企业进行监管,并创建一个由联邦金融监管机构组成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此外,还首次授权联邦监管机构接管并分拆濒于倒闭边缘的金融服务公司,等等。
对金融家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立法者的措施好像把金融业掀了个底朝天,因为银行的互换交易业务被限制,银行投资私募股权公司和对冲基金也被认为不合法。但高盛、摩根大通以及根摩士丹利也并非等闲之辈,坏事对他们来说并不糟糕到极致,想把他们一棍子打死不是易事。金钱加上他们强大的游说团队最终让执法的力度得到了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