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富豪
身价亿元以上者多达36人 有7人判死
如果以金钱而论,王荣利研究发现,在49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中,身价逾亿元或者涉案金额逾亿元的“落马富豪”多达36人以上。
他们也曾得到很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拥有这样那样的头衔。在49名民营企业家中,有曾任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镇平县政协副主席的吴天喜;有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安徽企业家王吉鹏;有曾任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代表的田文华;有曾任安徽省政协委员、阜阳市政协常委的曹春风;有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的“慈善富豪”周小弟;有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的周跃进;有曾任重庆市人大代表、巴南区政协常委的黎强;有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的王文襄;有曾任广东省阳春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林国钦;有曾为“国内首富”的黄光裕夫妇;有福布斯富豪、曾为“湖南首富”的吴志剑;有“深圳首富”黄茂如;有浙江“舟山首富”黄善年;有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有浙江80后“富姐”吴英;有曾获“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的王奉友;有曾获“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的陈相贵;有曾获“中国房地产经纪风云人物”的刘益良;有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的向世全;有曾获“年度经济人物”的“资本狂人”顾雏军;有“铁本事件”主角戴国芳;有掏空“爱建系”的颜立燕;有传销13万人案值逾10亿元的施永兵……
而49人中,已经确定罪名的有43人,涉及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抽逃出资、偷税等罪的经济类案件22例;“涉黑”案件9例;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6例;涉嫌行贿或者介绍贿赂的案例2例;涉嫌其他类别犯罪4例。
王荣利发现,这些涉案企业家,有夫妻(前国内首富黄光裕、杜鹃),有父子(前“湖南首富”吴志剑、吴耀均);有兄弟(联手集资诈骗的庄勋华、庄勋斌),也有“搭档”(曾同为国企高管的曾国新、黄旭明)。
在已做出判决的21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案22人中被判死刑的有7人;被判死缓的1人;被判无期的2人;被判20年徒刑的1人;被判10-15年徒刑的有7人;被判5-9年徒刑的有3人。
“犯罪年龄”
落马国企老总平均比民营老板大7岁
王荣利的归纳分析还从一些看似与犯罪无关、极其微小的角度进行。比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王荣利统计,2009年因涉嫌犯罪落马或者被调查的民营企业家,影响巨大的约有25人。其中年龄最大的是苏州大方特种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荣生,60岁;年龄最小的是石家庄市瑞华线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云娜,31岁。25人平均年龄为46.04岁。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这一年因涉嫌犯罪落马的11名国企企业家中,年龄最大者为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曾德新和该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旭明,均为63岁;年龄最小者为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阜阳分行腾达支行原副行长李群和浙江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原厂长、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原总经理廖为宏,分别为45岁、46岁。11人平均年龄为53.36岁。
无论是46.04岁,还是53.36岁,两个数据都与王荣利此前研究分析中的数据很接近。问题是年龄与犯罪有关吗?国企企业家与民营企业家“犯罪年龄”相差7岁,能说明什么问题?
王荣利就此分析说,国企企业家大多沿着“求学、就业、升职”的路子发展,到了50来岁达到事业顶峰,“权力大了、监督少了、就出事了”。而民营企业家一二十岁开始闯荡世界,在40来岁“做大”,但此时也正是“出事”的高发期。王荣利说,年龄或许是与案情本身最无关的一个方面,但与其曾经获得的地位、荣誉等因素一并琢磨,很有意思。
老板犯案分析
提醒“以钱开道”老板守法经营是恪守底线
在《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王荣利将重点放在了往年发生、在本年度审理的影响较大的企业家犯罪案件上。其中,民营企业家犯罪状况令人注目。
王荣利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家犯罪的罪名要比国企企业家犯罪的罪名复杂得多,如诈骗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多种形式。另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行贿罪。民营企业家“以钱开道”,寻求官商勾结或者通过收买他人谋求经济利益,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王荣利用两句俗语提醒这种犯罪行为的得不偿失——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最终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宗罪
30.76%民营老板涉合同诈骗
在对2009年企业家犯罪案例进行梳理后,王荣利发现,如果从犯罪主观动机和诱因等方面来看,民营企业家犯罪最主要的动机或者诱因,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首当其冲的具体表现是缺乏诚信,从事合同诈骗。
比如一审判决的案件——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张家岭信用证诈骗、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偷税案,张家岭数罪并罚被判无期。王荣利发现,缺乏诚信,从事合同诈骗这类表现方式的犯罪,合计占到民营企业家犯罪总数的30.76%,远远高于其他犯罪表现。
王荣利套用一个经典语句提醒民营企业家:“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民营企业家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时,要格外重视不损害合同对方的经济利益。否则,要么陷入没完没了的纠纷,要么面临牢狱之灾。
二宗罪
27.69%民营老板涉暴力犯罪
排在民营企业家犯罪前列的,还有滥施暴力杀人伤人。比如身价10亿的黑龙江省信恒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王文襄雇凶杀人案,王文襄被判死刑。王荣利就此分析,一些民营企业家,既缺乏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他们为一己之私,滥用暴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些行为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是法律规定的重罪。王荣利发现,暴力行为在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占27.69%的比例,说明这一问题相当突出。这与国企企业家形成对照——国企企业家主要是经济犯罪,很少有暴力犯罪。这点值得民营企业家特别注意。
三宗罪
民营老板“涉黑”犯罪应重视
2009年岁末,重庆打黑案件中的黎强、王天伦“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黎强被数罪并罚,被判20年徒刑,王天伦被判死缓。王荣利分析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对抗国家机关等犯罪,而这类犯罪大多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之间存在着很多重合之处。
王荣利提醒,民营企业家要避免被称为“黑老大”。但现实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民营企业家中的比例相当高。这一罪名在国企企业家中较少见。这是民营企业家与国企企业家犯罪的最大区别之一,值得民营企业家重视。王荣利以广东阳江“黑老大”林国钦、许建强等43人“涉黑”案为例分析说,此案中的林国钦被判死缓;许建强被判死刑——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来看,如果民营企业家长期依靠暴力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称霸一方,即使“大罪不犯,小罪不断”,也极有可能构成该项罪名,最后算总账。而一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最终刑罚可能超过之前所犯的其他罪名刑罚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