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推荐> 哈马斯7日回复是否接受以色列长期停火协议 | 伊拉克女恐怖嫌犯落网 曾招募80余女人弹 | 辛普森因绑架罪等被判33年监禁 | 五角大楼明年计划招募千名外籍医护 |
“艾滋女”事件或启动网络实名制

2009-10-26 13:44:33
我来说两句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从默默无闻到全国知名,闫德利走过了多么不平坦的一个月啊。那些诬蔑和诽谤,那些盲目的攻击和谩骂,都加深了“网络无理性”的印象。看看这一事件之后的媒体评论,多少人忧心忡忡,多少人痛心疾首,于是,网络实名制再次成为议论的热点,以至于有人认为,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将一扫天下清,让那些非理性的言论,跟风骂街之辈无处藏身。我们期待人心归化世风醇厚,却总是对网络实名心中七上八下。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网络实名,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规范网络行为进行的基础性工作。在立法层面,至今仍然有很多空白之处,拿“艾滋女”事件来说,闫德利如果想起诉前男友,就必须拿出确实的证据,如果想把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骂街的人一同送上法庭,就更需要拿出证据,可是这种取证的难度有多么大?就算是把网页保留,如何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这些都是问题。更加麻烦的是,法院如何才能受理此类案件?哪个机构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对这样的事件负责?网络实名将会在这些问题上打开一个缺口,解决了制度上的难题,因此,说网络实名可以让网络更加理性、更加规范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但是人们心中的疑虑,也许就在于“规范”二字。在网络诞生的第一天起,网络就以自由为标榜,以私人表达为精神气质。实名制是不是对这种与生俱来的网络精神的一种伤害呢?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担心,反对网络实名的声音,同赞成的声音一样声势浩大。问题的焦点也许集中在网民是不是可以在法律缺席的情况下,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自律,实现名至实归的网络公德呢?在这一意义上,谁敢保证,这种法律空白不是一个天然的陷阱呢,今天陷进去的是闫德利,明天说不定就是你我。

    权衡利弊,网络实名也许是一种权宜之计,却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艾滋女”事件之类的情况的发生。其实,网络与现实同构而异路,我们真的有能在网上说的,而不能在现实中说的东西么?在周老虎和周久耕之后,所有的人都不希望方兴未艾的网络监督,被一部分道德有缺陷的人变成打人的棍子和伤人的刀子。在“艾滋女”之后,我们看到了网络立法的必要性,这种紧迫性,可能和我们追求的网络自由同样重要。

    “艾滋女”事件不是第一件网络侵权事件,我们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件,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期待,“艾滋女”启动网络实名!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曲晟 编辑:欧叶)

环球在线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环球在线: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环球在线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552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球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