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县政府发言人就“河口拆除‘文化长廊’”答记者问

2014-06-23 13:52:51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最近,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成为全国舆论的一个焦点。这个焦点源于3年前投资2.7亿元建成的河口县150余套沿河商铺,于今年5月23日开始动工拆除。为什么刚刚建成不久就又要拆除?这一建一拆是否造成了浪费?这个项目当初建设是否属于决策失误?针对媒体和社会舆论普遍热议的这些问题,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拆除长廊是“发展型”让路于“民生型”

记者:就像全国各地媒体追问的一样,我们也想知道为什么要拆除这个有“边疆明珠”美誉的文化长廊?

发言人:我想先介绍一下这个文化长廊的基本情况,2011年,我县通过招商引资,投资沿着红河岸边修建起“中国――东盟河口旅游文化景观长廊”。

我县当初之所以引进这个项目,是希望能形成一个集中展示我县旅游文化特色的景观长廊,规划的都是与旅游和文化有关的项目。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考虑,这个“文化景观长廊”被过度商业化了,入驻的商家多为酒吧、服装、鞋帽、家具等等,跟原先规划的“旅游”和“文化”功能大相径庭,且有部分商家为了扩充营业面积,还肆意私搭乱建、加层加高,使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受到破坏,政府几经整治均收效甚微。河口旅游最大的特色就是“两国一城”,一条国际河流红河把中越两国的两个城市连为一体,但是,这些商铺建起来特别是私自加高加层之后,建筑物完全遮盖了人们的视线,游客和市民们再也无法欣赏到红河流经两国的壮丽风光,再也难以近距离地感受对岸越南老街市的异国风情。

在这个招商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以来,市民就时有反映。特别是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此提出的意见尤为集中。这促使党委政府在思考一个过去一直没有思考过的问题:我们的城市确实需要发展,但是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的发展项目吗?或许我们更需要一个生活舒适、能够自由呼吸的城市。如果城市的公共空间都被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了,人们还有最后的“世外桃园”、最后的“诺亚方舟”吗?

城市首先是市民们的共有家园,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以不侵害这个家园为限。过去,人们把发展经济当作城镇化的主要问题,这是“发展型”的城镇化理念;现在,我们对城镇化的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到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才是城镇化的首要目标,这是“民生型”的城镇化理念。

实事求是说,这个项目的引进,确实发展了河口的经济,像我县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能一次性引来2.7亿的资金,是非常不容易的,且每年还可以为县级财政提供稳定的税收;但是,从“民生型”的城镇化理念出发,我们认识到,政府宁愿损失这笔可观的税收,也应该听从市民群众的意愿,从开发商手里把这些商铺赎回来,进行拆除并还给以市民公共空间。

记者:这个长廊拆除以后准备怎么办呢?

发言人:按照规划,它将建设成为绿地公园和市民的公共活动空间,真正做到还景于民、还绿于民、还公共空间于民。

记者:有媒体评价建了拆拆了建,是典型的瞎折腾,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发言人:我认为这并非折腾,这一建一拆之间,反映的恰恰是我国在城镇化理念上新的转型和进步,是一场“观念之战”。中国的城镇化,究竟要“发展优先”还是“民生优先”,以此为思考的基点,我们重新来认识这个项目:这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很好地利用了外来的资金,同时也给政府带来了可观的财政税收,从发展的角度看是一个很好的项目;但如果从民生的理念出发,它却是一个并不那么好的项目,它不仅破坏了河口“两国一城”的特殊风貌优势,而且还夺走了市民的公共空间,侵占了市民的公共利益。发展产业、增加税收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让市民生活得更好。但如果税收虽然增加了,市民的舒适感、幸福感却反而下降了,这不是背道而驰吗?因此,我们选择了“民生优先”。拆商还绿,不仅政府损失了税收,以后绿地的维护政府还得往里花钱,看起来政府这个亏吃大了,但我们认为市民的幸福生活是花钱也买不来的。

记者:还有的媒体把河口这个短命的公共工程归结为“中国式公共工程的宿命”,认为在中国市政公共工程建了拆、拆了建,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一任追求一任的政绩,是这样吗?

发言人:这可能是部分媒体和公众的误解。首先,先前的这些沿河商铺并非大家认为的是政府投资的市政公共工程。它不是政府投资的,而是开发商投资的;不是市政公共工程,而是一个商业工程。我们现在从开发商那里赎回来,才恰恰是要把它做成一个市政公共工程。

其次,这是在本届政府任期内的一个主动实现城镇发展理念转型的行动,主要领导未更换,不存在一任追求一任“政绩”的问题。

一建一拆是不是浪费?

记者:舆论热议的焦点是,这个项目3年前建的时候投了2.7亿元,现在拆除又要花3亿多,这一建一拆纳税人近6 个亿就打了水漂?

发言人:其实大家也误会了。之前我已经介绍过,当初建的2.7亿元是招商引资,并没有动用财政资金,也就是你说的纳税人的钱。现在政府从开发商那里赎回来,是等价值的市场交易。将要花的3亿元确实是财政资金,但商业用途要转化为市政公共工程,政府必须通过赎买,这是依法办事,政府没有道理不给予开发商相应的赔偿就收回公用。而且,也并非大家理解的开发商用2.7亿元套取了政府的3亿元,白赚纳税人3000万元。这3亿元并不完全是赎买的费用,还包括赎回来后建设市政公共工程的费用。因此,不仅不是大家理解的浪费了近6个亿,就是政府将要花的这3个亿也并没有“打水漂”,它换来了市民最宝贵的城市公共空间,从长远来看,对市民来说,这将是子子孙孙都享用不尽的无价之宝。

记者:但是,不管怎么说,当初要是不招商引资,企业也不用投这2.7亿。现在又拆,不还是浪费了吗?

发言人:开发商投的这2.7亿,主要是把过去河边的乱石滩开发成了熟地,实际上地面建筑花的钱并不多,而且,商户自己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政府依法是不予赔偿的。因此,假使当初没有招商引资,现在政府才开始来建设这个滨河公共绿地,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整理土地、绿化美化等,还是要花这么多钱。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商是为河口人民做出了贡献的,从政府的角度说则并没有浪费。其实,实际工作中政府与开发商争议的焦点,还并不是公众舆论所说的“浪费”问题,反而是开发商认为补偿费低了,只按当初建设时的实际投入补偿而未按现行市场价,政府拣了大便宜,按现在的价格计算政府只花3亿元未必能建得起这么大面积的市民公共绿地空间。不过,开发商并未在此问题上过多计较,他们也有一颗为河口人民做贡献的心。

当然,人们直观地看到好端端的房子被拆掉,怎么也无法想像这不是“浪费”。但这正如当前治理产能过剩,全国各地多少工厂被关闭、高炉被炸掉,你说这是“浪费”吗?但这是优化产业结构、经济转型所必须的。

十年后再来认识“河口拆商风波”的历史价值

记者:即便如此,这个项目2011年才建成,短短3年就拆,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实在“太儿戏”、“太折腾了”,之所以舆论哗然,正是因为这一点。为什么不再等上十年八年然后才拆呢?那时候舆论可能就觉得是正常的“拆旧建新“了。

发言人:我们是这样考虑的:既然已经下了决心要探索从“发展型”转型为“民生型”的城镇化新路,市民要求还公共空间于民的呼声又特别强烈,那么为什么还要再拖上十年八年、让市民一年又一年地对政府失望呢?再等十年八年,开发商自然高兴了,这是河口作为边境城市最“风水宝地“的地方,谁占据就意味着抱住了一颗”发财树“;政府也会更受益,十年八年下来税收就是好几个亿;但是,市民希望期盼更好生活的愿望就落空了。不能因为开发商要赚钱、政府要税收,就置市民群众的呼声于不顾,应该立行立改,这才是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的应尽之责。

记者:很多网友认为,不管怎么辩解,现在的拆除都证明了当初建的决策是失误的,都应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吗?你认为这是决策失误吗?

发言人:事物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发展理念,不能脱离历史条件来看待一件事的正确与否。河口实在太穷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这些也无可厚非。党的十八大之后,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全新课题,我们的城镇化要实现从“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那么首先政府就要舍得在民生上花钱。政府的钱本来就是纳税人的,就要优先花在纳税人呼声、愿望和要求最强烈的事情上。拆除商业工程,把原本属于市民的公共空间还给市民,这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在从“发展型”城镇化向“民生型”城镇化转型的过程中,需要有人率先去行动、去实践,这是领导干部的历史担当。理念转变、经济转型,不能简单地以对错、失误来论。比如,这个项目毕竟是对河口的经济有利的,假设我们不从民生考虑去主动“拆商还绿“,那是不是就没有人会去追问决策是不是有失误呢?

一次谋求从追求经济发展到追求民生改善的自我革命,却使河口深陷舆论的漩涡,也折射出改革之难、转型之难。“第一个吃螃蟹者”总是会惹来非议,因为人们对新思想、新观念会本能地不理解、质疑和排斥。几年后或十几年后,当拆除工厂和过度的商业设施,还绿于民、还公共空间于民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主流模式,不再被当成争议事件的时候,那时人们再回过头来审视这场“河口拆商风波”,才能真正体察到这一事件的历史价值。中国的改革和转型,总是在这样的责难声中艰难前行的。(记者 李映青 薛丹)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精彩热图

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邮票及纪念封首发

梅西帅气写真 霸气外露[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