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协委员建议发展必须狠抓农村建设

2014-01-25 16:29:19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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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议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就“新农村建设”和加快云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踊跃发言。

目前,云南全省有超过十三万的村庄,村庄人口达到两千八百多万,占全省总人口60%以上,而其中35%以上的农村人口属于贫困人口。并且,云南山地村落居多,乡村经济实力薄弱,为云南省发展带来重重困难。

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云南省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改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现有农村金融产品少、放贷规模小;对农贷款方式单一、手续繁琐;金融机构对农贷款不积极等。为此,红河州委副书记、政协委员刘琪琳表示: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必须要强化财政资金对涉农贷款的拉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引导信贷投入的能力,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采用财政贴息、减免税费、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政策推进财政、银行、保险、农业等部门的合作。与此同时,要扶持公益社团组织,提供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和风险保证服务,发展扶贫小额贷款,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农民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构建农民信用数据库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在中国156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中,云南省占到294个,数量居全国之首。为此云南省从2014年起,通过保留保存、改造提升和规划重建,每年将启动1000个左右中心村培育建设和特色村保护利用。但目前却存在村庄规划指导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村庄无序化建设状况严重;村庄建设和管理滞后,古村落破坏严重等问题。为此,委员张静建议:乡村发展应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在已有乡村规划上进行完善,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土地扭转机制,促使土地集中使用,实现规模生产和经营。并且要加强对村庄建设的管理,对农村集体用地、宅基地、生产生活自留地进行确认、登记、发证,鼓励农民集中居住,在此基础上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特别要加大力度治理农村的生活垃圾和水污染问题的处理。

民进云南省委也建议,应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凝聚全民合力。认真总结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以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要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步伐,增强群众幸福感,让农村群众不断提高道德素养、科技务农水平和增收致富能力。

2014年,云南省将解决2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80万人,促进转移就业50万人,并继续实施村容村貌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推进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进程。(记者 李映青 李昕意)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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