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回家 鞭炮千万不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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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开箱检查 |
1月23日11时,铁路民警在广通北站进站安检处执勤,一名旅客的行李经过安检时被安检员拦下,经过民警对其携带的纸箱开包查验后发现,箱内装有鞭炮15封,每封1000响,共记15000响。后经民警调查了解到,该名旅客姓刘,是广通本地人,当天早上其在广通的年货街上购买一些年货,其中就有鞭炮,准备乘火车到楚雄的亲戚家过年。由于不知道鞭炮这类易燃易爆物不能携带,便将这15000响当做“年货”,带到了车站,幸有铁路民警及时查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刘某宣传教育后,刘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火车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民警将15000响鞭炮收缴,采取浸水处理的方式销毁。
铁路民警提示:出行乘坐火车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切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站乘车。(通讯员 冯奇 周银 记者 李映青)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