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评选活动
4月8日上午,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红云红河杯”云南省第三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一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在云南省公安厅报告厅正式启动。
云南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说,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判权最大限度地交给人民群众。公安战线英雄辈出,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群众工作先进典型。他们用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浸润了百姓的心田,走进了群众的心坎,使自己成为在当地群众中有口皆碑的好民警。
“双评”活动,旨在传承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的奉献精神,树立一批爱民为民的警察英雄和爱民模范,进一步增强全省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爱民实践活动和“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服务全省“两强一堡”和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
“双评”活动前期筹备工作于3月开始,预计于5月底结束。整个评选活动分推选、初选、公选、评审、公示、表彰6个阶段进行。在前期的推选工作中,各州(市)公安局、厅直各单位及各行业公安局积极踊跃推荐候选民警(集体)。通过初评审议,遴选出“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30名、“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候选集体20个。
“双评”活动组委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候选人(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展播推介,发动广大公安民警和社会各界参与投票。投票结束后,“双评”活动组委会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团,综合各类投票结果评选出“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10名、“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10个,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确定10名民警为云南省第三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入选奖、同时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其他20名民警为云南省第三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同时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确定10个集体为首届云南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入选奖、同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其他10个集体为首届云南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同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双评”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从“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中择优推荐参加公安部的相关评选活动。(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
实习编辑: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