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为期8个月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6重点
1 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 化工、冶金、有色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3 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或发生过污染事件的企业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4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情况
5 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6 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和生态安全情况
排查3阶段
排查整治阶段
1月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照 “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档案信息表。
督查评估阶段
6月1日至30日
各地对排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排查工作情况报省环境保护厅,再由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总结及后督查阶段
7月1日至8月31日
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州市、县两级排查和省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督查,确保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完)(记者宋金艳 实习生 崔同江 美编 荣艳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