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4单位涉收公租房申请费被查

2014-12-29 15:17:11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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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申请人要审核资料

为维护广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利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市住房保障部门自12月25日起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分批通知已从上述4家非企业组织提交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到相应地点配合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料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废。如需公共租赁住房的,则必须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待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取得资格参加户型确认、摇号。逾期未前往进行资料审核的,将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在此,提醒收到短信、电话的申请人,请务必按照信息提示办理相关事宜。

昆明日报 记者 吴劲松

答疑

已经交费怎么办?

可要求退费

或法律途径维权

市住房保障部门再次郑重声明,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选房、签约的每个环节,均是免费的,请各位申请人认准申请途径,不要轻易交纳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申请人已交纳费用的,请立即前往缴费处进行退费。如收费方不予退费,申请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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