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聚赌出“老千” 女子雇凶持枪“绑架”(图)

2014-10-24 11:20:1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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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雇凶

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下午

场景:金实小区附近的一家茶室

5000元雇凶拘禁小肖要钱

小李将被出老千的事情告诉了小刘,两人非常气愤,都想把自己被诈赌输掉的钱要回来。小李让小刘找出小肖。为了要钱,小李委托杨某,希望他能够找人帮忙摆平此事。

之后,杨某将此事委托给了一个朋友全权办理,并许诺事后定重谢。12月24日下午,在小刘的带领下,在小肖儿女上学的附近,发现了小肖。于是,小李便和其他3名男子,将小肖控制起来,带上车拉到金实小区附近的一家茶室里,对小肖进行非法拘禁,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要求小肖赔钱。

在茶室待了两个多钟头后,小肖迫于威胁将自己所带卡里的6000多元钱交了出来,还打电话给朋友送来一张信用卡,从中刷走了3.9万元,被迫写下了一张5000元钱的欠条,交给3名男子。(公诉机关的材料显示,这5000元钱欠条,其实是用来当做雇佣他人的辛苦费,只是案发了还没支付给杨某。)

后来在法庭上,小李承认,出于气愤,在茶室里她还扇了小肖两个耳光,用水泼了她的脸。经法医鉴定,小肖被殴打致轻微伤。

第五幕 庭审

时间:昨日

场景:盘龙区法院

律师认为两姐妹罪名不成立

昨天,小李两姐妹的辩护人,为两人做的是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赌博行为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在赌博中设局骗取他人钱财的,应该构成诈骗行为。小李和小刘,其实也是该案中的受害者。她们对小肖采取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要回自己被诈赌骗去的钱。小肖诈赌在前,索要在后。而且,所采取的索要方式上,虽有不妥之处,但并没有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要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昨日出庭受审的,还有被雇佣的杨某。杨某的辩护人,为其做的是罪轻辩护。

当庭,三被告人都称,他们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懂法律,才犯下了如此的错误,触犯了国家法律。案发后,他们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主动交代问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认识到了严重性,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他们是初犯、偶犯等客观事实,给予宽大处理。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做出宣判。

春城晚报 记者 夏体雷

编辑:张少虎 标签: 小肖 出老千 老千 处长 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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