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2012-04-28 10:57:1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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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消息:在自2月中旬至11月底全省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迄今已经收缴火药枪、气枪和改制射钉枪等各类枪支2300余支,军用子弹及气枪铅弹等各类子弹1.7万余发。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获得2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记者获悉,2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涉枪涉爆违法人员220余名;收缴战争遗留手榴弹和炮弹72枚,过期等炸药1万余公斤,过期等雷管9.2万余枚,管制刀具2000余把。其中,接受单位和群众主动上交各类枪支1500余支、子弹8000余发、手榴弹35枚、炮弹37枚、炸药5000余公斤、雷管5.2万余枚;涉枪涉爆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000余处。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物品的安全隐患极大。如2月18日,西盟县岳宋乡一胶农岩某某非法持火药枪打猎,他看到草丛中好像有熊在动,于是开枪射击,结果走近后才发现,被他打死的不是熊而是岳宋乡一名小学教师。2月28日,昌宁县一村民进入儿子杨某某的房间时,不慎引爆儿子藏在家中的手榴弹身亡。

云南警方希望并欢迎各界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并将依据《云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其中群众提供线索后,警方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给予200元-1000元奖励;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给予200元-1000元奖励;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枪涉爆重大案件的,或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给予5000元-2万元奖励。

来源:新华网(记者 王研)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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