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酒精测试后,这位司机师傅属于酒后驾驶。记者 李进红 摄
昨晚全国开展第三次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昆明交警出动500余警力,在全市设置24个集中整治点。据昆明交警支队一大队统计:仅昨晚8时~10时对东站口的查处中:有酒后驾驶3起,机动车违法11起,非机动违法28起,涉牌涉证1起。
在东站口整治点一大队的李警官介绍:虽然酒驾整治已经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但是只要逢车必查,就一定还会查到那些心存侥幸的司机。
记者在整治点看到,整治从晚8时开始,但10分钟不到,就有民警发现有司机疑似酒驾:“窗户一摇下,就有很浓的酒味。”
该司机倒也配合检查,承认自己在呈贡和朋友喝了酒,但表示不多,“也就喝了七八钱,又有急事,不得已才开的,以后打死也不敢喝酒开车了。”其酒精测试值为4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还未达到醉酒驾车。
看到自己的测试值,该司机急忙问:“我这个要怎么处罚?要不要拘留?”
按照相关条例,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虽然不拘留,但会受到罚款500元、扣证3个月的处罚,还将被记12分。
在随后的几起疑似酒驾的检查中,驾驶员的酒精值都不高,未达到饮酒后驾车,一位驾驶鄂A牌照车的驾驶员,面对自己12.5mg/100ml的酒精测试值感慨地说:“有了这次教训,再也不敢了。”
但在警方的酒驾整治中,并非所有的驾驶员都如昨晚在整治点上自觉接受处罚。
据昆明交警微博介绍:在2月12日全国第二次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中,当晚20时25分,昆明交警安宁大队在安温公路4公里处(白塔村路段)夜查设卡点,发现一辆现代越野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在开展询问和要求酒精含量呼吸检测时,该驾驶员态度蛮横,拒绝配合,并用脚踢民警顾锦秋的左大腿,还用手肘多次用力顶撞民警的胸部,拒绝检测,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最终,该驾驶员因阻碍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拘留。
据悉,在昆明交警去年查处的1600余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中,醉酒驾车的达到半数以上,整治酒驾还必须如现场执勤的李警官所言:“在严打的高压之下,各种交通违法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事故发生率也比同期下降很多。但是只要驾驶员一天不养成好的驾驶习惯,我们就将严查一天,要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整治行成常规化。
来源:云南信息报(记者 刘霞) 编辑:杨鑫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