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管理工作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热点。据统计,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0.1万辆,其中,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约18万辆,私家车辆约22万辆,每年平均需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约20万辆。
为进一步改善首府环境空气质量,日前乌鲁木齐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常务副市长李宏斌通报关于首府开展机动车环保监测和核发黄绿标工作的有关情况。
李宏斌介绍说,首府机动车尾气治理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机动车排放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细微颗粒物,这是光化学污染和阴霾天气的主要成因。其中,氮氧化物已被国家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四项减排指标之一。
据统计,机动车氮氧化合物排放占各类污染物总排量的30%,其中“黄标车”占机动车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的74.5%,淘汰“黄标车”是实现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
李宏斌表示,近三年,我市机动车快速增加,大气污染呈现由煤烟型向煤烟和机动车混合型污染转变的趋势。上半年,国家环保部公布我市空气质量为劣三级,排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倒数第一位。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治理冬季空气污染,实行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省会城市开展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工作,均为环保部门免费核发黄绿标,企业投资建设检测设备,取得法定资质后开展有偿检测业务。检测收费方面,我市借签内地城市做法,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其收费属于全国较低水平,河北省检测一辆收费85元、西宁市90元、乌鲁木齐市80元。
另外,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凡乌鲁木齐市在籍的各类车辆,免收首次环保监测费用。对于此前已经检测并缴费的乌鲁木齐市车辆,车主持缴费凭证前往原检测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此外,李宏斌还通报黄绿标发放和管理工作内容,2011年8月8日前,市环保部门对已经公安车管部门年审的车辆,持年审证明直接换发环保标志;对新购置不超过6年且在公安车管部门2年一审的车辆和新增车辆,不需要环保检测,由市环保部门直接核发黄绿标;8月8日后,市环保部门监管的环保检测机构对需要公安车管部门年审的车辆进行环保检测。经检测,核发绿标的车辆全市通行。
据悉,黄标车辆即早9:00-晚9:00时段,不得在天山区、沙区、高新区(新市区)、水区行驶。
需要环保检测的车辆可以到城投公司下属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公司,鑫朗天环境检测公司和新环保汽车尾气检测公司等3家社会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茹克雅)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