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河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农村安居富民工程现场交流会以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将安居富民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切实抓好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各族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全面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青河县制定多项优惠政策,为困难农牧民家庭建房保驾护航。
在任务下达以后,我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各方面力量,积极争取黑龙江省援助资金,开展部门、企业帮扶工作,帮助农村贫困程度高、自筹资金能力差的特困群众建好安居房。大力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落实到连片建设的村(点),发挥项目帮扶作用,切实解决贫困农民建房难的问题。目前,安居富民工程确定为新建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户,其中: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1万元/户,援疆资金补助1万元/户,县财政补助1万元/户,剩余工程款按照市场价格由农牧民自筹。
由于青河县地处高寒地区建筑成本较高,国家、自治区补助额度小,受连续多年自然灾害影响,农民自筹建设资金乏力,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压力大,贷款利率较高,给农民造成较大压力,我县通过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协商,由县财政出资100万元作抵押资金,为农牧民贷款建房。
为方便农牧民办理安居富民工程相关手续,建设局规划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热忱的服务为前来办理的农牧民在短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对农牧民相关政策有疑问的地方给予详细耐心的解释,得到了农牧民的好评。
多项优惠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农牧民建房积极性,为完成2011年的安居富民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通讯员:陈志明 马菲菲)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