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北地区>山西>山西新闻
山西省启用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检验用章
2011-06-01 14:12:35      来源:山西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省环保厅5月31日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统一标准的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印章。

机动车车主在环保检验机构进行尾气检测时,有一份机动车检验报告单,上面需加盖检验机构环保检验专用章,而在尾气达标后,会获取一张环保合格标志,这上面则须加盖市环保局检验专用章。省环保厅设计制作了统一的专用章,要求各环保局和环保检验机构不得私自刻制。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为椭圆形,规格为5cm×3.5cm,文字为"××公司机动车环保检验专用章",印文使用宋体字。市环保局检验专用章为长方形,规格为6cm×1cm,文字为"××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环保检验专用章",印文使用宋体字。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孙迟(记者 薛琳)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预算公开
>> 详细

各地新闻
伟大历程>> 详细
点击排行
  纪念中国日报创刊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国家质检总局称大陆今起暂停进口台湾问题产品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