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马兰翠:须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2012-03-06 13:14:21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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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用工荒难题,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认为,目前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利益诉求与现行分配制度矛盾加剧、劳动监察不够全面到位,给用工市场埋下众多隐患。针对上述问题,马兰翠建议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当前劳动争议多发、高发,已经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2000年—2010年的11年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约35%,而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由13.5万件上升至60.3万件,增长347%。据介绍,导致劳动争议高发的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利益诉求与现行分配制度矛盾加剧、劳动监察不够全面到位。同时,劳动争议涉及法律关系复杂、配套法规不到位,企业和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调处劳动争议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劳动仲裁力量相对薄弱,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渠道不畅,也影响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

为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马兰翠建议: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劳动监察队伍,加大监察力度和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调处劳动争议各方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理标准。

(二)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这两大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配套法规和规章、政策,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应尽快出台《劳务派遣条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要强化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三)整合劳动争议调处资源,建立多方联动、协调配合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人社、法院、信访、司法、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使现有劳动争议调处资源得以有效整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实现基层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的相互衔接。

(四)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劳动监察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落实劳动争议三方原则,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由劳动关系三方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

来源:中工网 编辑:张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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