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曲靖市环保局监测站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对采集的南盘江水样进行检测。新华社记者陈海宁摄
疑问四:“6·12”铬渣非法倾倒事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回应:非主观隐瞒,属工作失误,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
陈军介绍,事件发生后,曲靖市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暴露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工作不细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陈军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疑问五:曲靖将如何对待环保部对曲靖启动工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回应:认真整改争取早日“解禁”
据了解,9月1日,环保部宣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军说,区域限批对曲靖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曲靖市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迅速、妥善解决堆存铬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从速、从严按环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争取早日“解禁”。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