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招录27日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昨天,省公务员局公布,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5月27日开始。
在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合格人员中,将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专职翻译职位按每个职位招考人数1∶8的比例(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原则同上。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足1∶3(市以下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递补仅限一次。
来源:沈阳晚报 (记者 李明欣 赵梓嫣)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