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昨日公布了江苏省首次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报考情况。本月25日至9月2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其岗位工资待遇与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相当。
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解决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难,是我省今年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岗位聘用对象为江苏籍离校2年以内(2010、2011年毕业生)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
和公务员考试类似,公益性岗位招聘也将严格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9月18日下午14:00~16: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全省13个省辖市设立考区,考生报名时可就近选择一个省辖市参加考试。10月8日~10月31日,由各市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被录用的毕业生,其工资待遇参照与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商定,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可结合实际合理协商,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从起薪之月起,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以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报考信息。
来源:新华报业网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