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外语考试结束后,中考对多数考生来说就已经结束了。28日,记者从长春市招生办获悉,今年全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可查询考试成绩。普通高中招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工作已于5月25日至29日结束,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至17日。录取方面:提前录取推荐生——再录取统招生——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单独录取自主招生的考生。
先录推荐生 享受降30分录取待遇
根据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初中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初中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全市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以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它四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按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应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顺序的等级择优录取。当考生的等级的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
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再录统招生
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czsb.com)查询录取结果。
依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个限制”,即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的要求。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包括推荐生的录取),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录取。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
单独录取自主招生 可降10分录取
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单独录取自主招生的考生。
录取办法是:在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0分,按计划数录满为止。如遇自主招生计划数完不成时,剩余名额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