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和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情况,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吉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文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7分;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37分;本科第三批(民办、独立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364分。
(二)理工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8分;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3分;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77 分。
(三)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体育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65分;本科第三批(民办、独立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5分;理科体育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1分;本科第三批(民办、独立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31分。
(四)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的31+13所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其他艺术类院校及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文科艺术类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4分;文科艺术类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36分;理科艺术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8分;理科艺术类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5分。
(五)军事院校及国防定向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体检线
公安、司法类专科学校(专业)体检和体能测试及面试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36分;公安、司法类专科学校(专业)体检和体能测试及面试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16分。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