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委、市政府为保障本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启动了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决定近期为长春市困难群体发放一次临时物价补贴。
6月14日,记者在“长春为困难群体临时发放物价补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长春市民政局会同长春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和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根据长春市因物价上涨,人均增加消费支出和困难家庭月人均基本生活消费增加支出情况,对临时物价补贴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决定长春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5元,对低保边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0元。
据了解,临时发放补贴共计888.8万元,全部由长春市财政解决,全市将有121388名困难群众受益。本次补贴时限为2011年4月至6月,将在7月上旬把三个月的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