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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擅自经营露天烧烤最高罚3000元
2011-08-17 17:15:36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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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为净化城市环境,遏制随意占道、乱张贴等影响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今起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市区内擅自占用道路、广场、公共场地从事露天烧烤、店外经营、贩卖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擅自经营露天烧烤食品等违章行为,上限可罚3000元。

据了解,擅自经营露天烧烤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采取强制措施,停止经营活动。另外,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广场周边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执法部门也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现场查封,责令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制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的行为,将被处以每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讯工具号码的,市行政执法局将通知通讯管理部门,终止该通讯号码的使用。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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