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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帮、调、教”三字诀处理涉童妇安全案件
2011-08-17 16:33:32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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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帮、调、教”三字诀,依法从重打击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与社会各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帮”,帮助受伤儿童妇女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服务司法、能动司法、高效司法的作用,对法院受理的影响恶劣、师生反映强烈的涉及儿童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在法定的审限内,从快、从重、从严审理,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及周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调”,加大调解力度。及时邀请学生家长、学校参与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案件的审理,搭建有效的各方对话平台,坚持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全程调解原则,增强和聚拢学生家长、学校辩法析理的能力,促成案件的调解,避免矛盾激化,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氛围。

“教”,加大教育力度。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优先、说理优先、改过优先的思路,引导涉案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增强改进错误、重塑自我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增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通过进校上法制课,发放普法资料,现场开庭,以案说法,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学校和教育机构反馈,促使及时整改,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常城 通讯员 常晓山 乔树立)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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