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召开了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控房地产“新国八条”新闻通气会。会议介绍了海南省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的有关情况。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了会议并介绍了有关情况。他指出,海南省目前主要从八个方面贯彻落实“新国八条”。
一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并要求海口三亚市于本月底前后制定出台“新国八条”的贯彻实施办法。
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满足本岛居民的住房需求。要求各市县政府要继续将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作为一号民生工程落实到位。计划2011 年海南全省完成新建9.26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是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要求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各项相关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四是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是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要求各市县要于3月底前制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六是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要求海口、三亚两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在2月底前,完善和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原则上要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当累积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在当地累积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是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和问责机制。
八是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要求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宣传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记者 黄一鸣 刘小利) 编辑:杨鑫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