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2011年春节客房价格调控的相关举措。据悉,有关部门将在2月2日-8日春节期间对海南省内所有宾馆酒店采用限定涨幅和超标报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房价调控。
根据出台的调控方案,由于三亚市2010年春节客房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不合,故海南三亚客房涨幅以2009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二)的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超过基价10%。而其他市县则以2010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二)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超过基价的10%。此外,宾馆酒店申报的标房(套房和别墅除外),基期价格在5500元人民币/间及以上的(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须由当地物价、旅游部门审查后报省物价、旅游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海南省长助理、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陆志远指出,2010年春节期间,部分地区酒店随意涨价,损害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保持海南省旅游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防止2011年春节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再次出现波动,海南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并先后做了多次调研,最后制定出房价调控措施。他强调“海南是旅游胜地”,而非“客源地”,海南需要“回头客”,需要持续发展,不能做“一锤子买卖”。他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承担责任,规范酒店宾馆客房价格。
海南省长助理、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陆志远,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吴坤雄,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董德标以及海南工商部门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记者 刘小利)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