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深圳签署对口合作发展框架协议
贵州省与深圳市14日签署了“对口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双方将继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经济协作。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继续每年由市区两级财政和国有企业安排相应资金支持贵州扶贫开发,安排贵州省对口帮扶资金2.25亿元。其中2012年对口帮扶资金为5595万元。
此外,双方鼓励深圳企业将其资金、技术、管理优势与贵州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结合,到贵州投资兴业,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实现产业梯度转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方区县结对关系,推进“东西合作”产业化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利用双方各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民族文化和人文景观,合作开辟旅游线路,开发旅游项目,共建旅游市场。
黔电送深合作方面,双方致力于提升资源梯度开发深度和利用效率,将推动以300万千瓦燃煤电厂项目为龙头的深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煤炭资源的在化工建材等方面的综合开发利用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
人力资源合作方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搭建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平台,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劳务合作,促进贵州劳动力向深圳有序转移和稳定就业。深圳市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培训平台,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为贵州贫困地区培训基层干部、教师、医生、企业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到贵州贫困地区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工作。
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贵州发展,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不仅给贵州带来了难得历史机遇,也为深圳等对口帮扶城市提供了广阔空间。贵州愿意同深圳等对口帮扶城市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
来源:新华网(记者 齐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