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宝金:立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2014-03-10 15:13:34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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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南平市市长林宝金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建议,进一步用法制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立法手段来加强对生态保护行为的激励,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的正面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家园。

林宝金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要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生态文明保护。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的立法规划(68件)中,就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 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将进一步健全。

林宝金表示,福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探索已经取得初步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担任省长时,就提出建设生态省。2013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又提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持续领跑全国,水、大气等生态指标保持全优。

林宝金说,南平市地处闽江上游,是我国南方重要的林区,是福建的生态屏障。一直以来,南平坚持“绿色发展走新路”,对产业发展做了较大的调整,将原来的21个产业调整成重点发展食品加工、旅游、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九大绿色产业;限制发展矿产开发、冶炼、重化工业和木材加工业发展,两年来共关停了矿产开发企业20多家,小木材加工企业480多家,没有新批一个矿产开发项目,没上一家新的重化工业企业,否决了8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由于产业发展与生态政策相一致,南平的生态质量提高了,环境质量优秀,城乡更加宜居,产业更有竞争力,招商引资也更加容易。2013年,在16项主要经济指标中,南平有9个指标排在福建省的前三名。虽然这里有南平经济总量小的因素,但是更说明了走绿色发展的道路是正确的。”林宝金说。

林宝金也提出,现行国家政策法律对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和正面导向还不够明显。从“谁保护、谁受益”来看,对保护者的补偿不够到位。以造林计划为例,种植生态公益林的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目前,国家按每年每亩17元进行补偿,但是农民经营商品林,每亩每年可达200元左右,即便是荒山荒地,每年的租金也可达30多元。从“谁受益、谁补偿”来看,因为缺乏规范的补偿机制和指标体系,上下游之间难以协商,补偿不到位,存在着上游地区向下游受益地区“乞讨”的感觉。从“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来看,为了治理污染严重、破坏严重的地区,国家往往向这些地区倾斜人财物,这可以理解,但会造成一种误解,是不是“保护的地区受益少,污染的地区获益多”。

林宝金说,这些问题是发展中不可逾越的困难,部分原因是执法不到位,还有部分原因是法制建设不够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资源、环境破坏的行为作出处罚的比较多,也比较明确;对保护生态的规定比较少,对它们的激励的规定更少,而且比较不具体,比较难以落实。”林宝金说。

因此,林宝金建议,进一步用法制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立法手段加强对生态保护行为的激励,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的正面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家园。(记者 胡美东 孙力)

编辑: 黄适 标签: 立法 生态文明建设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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