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关注,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代省长苏树林等领导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责任落实,深入研究工作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为迅速贯彻落实福建省领导批示精神,福建省公安厅党委结合福建省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部署,迅速组织开展福建省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着力解决当前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措施有:
(一)专题部署强力推进。5月26日,福建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电视电话会议,福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交通安全形势,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作了部署。福建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牛纪刚出席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吸取前一阶段事故高发的教训,真正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大会战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的职能优势,整体推进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会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都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各项工作。
(二)认真排查道路隐患。福建省是多山的省份,由于地形、灾害性气候较多等原因,公路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较多。今年,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临水临崖隐患路段共255处,已经完成整治的有39处。其他的路段正在全力组织整治中。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建议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列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持续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清理,全面整治不规范、不完善的标志标线,发挥标志标线的指向警示作用。
(三)切实强化源头管理。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的综合整治和福建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共同确定的“四个一批”为重点,采取具体措施,加强事故多发的营运客、货车、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摩托车、出租车、校车、集中接送车及驾驶人的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员发证。交警总队将深入开展驾驶员考试发证的整治,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如有发现违纪,坚决进行处理。对3年以内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机动车检验监管工作。对临近检验有效期的客、货运车辆,逐一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督促参加检验;逾期未检验的,及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暂停运营。7月前将对逾期未检验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一律完成上面告知和通报工作。三是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点对点”管理。建立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库,采取跟踪帮教管理措施,落实民警与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品车辆、校车等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进行“点对点”管控,切实增强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减少交通违法。四是开展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要求,争取在8月全面实现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GPS信息互联互通,每天用卫星定位装置抽查千分之一以上的客运车辆,各设区市每天至少抽查5辆以上,并将结果抄告所属的客运企业和安监、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对当事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停岗培训、调离岗位或解除聘用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