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坏姐姐卖了“第一次” 漳浦13岁女生被诱两次卖淫
再次送女孩入虎口
10月26日,杨某媛又打电话给小徐,叫她再去跟杨某仁见面,小徐得知杨某仁又要和她开房,就说不喜欢去。“你说话不要那么大声,我对你这么好,你把我当垃圾。”杨某媛说完就挂掉电话,之后又打电话求小徐不要多想,只是见面而已,只是想要把剩下的钱拿回来。小徐问什么剩下的钱,杨某媛就说是杨某仁要分两次给钱,要求小徐再去见一面,才肯给剩下的钱。
10月27日16时许,杨某媛带小徐又来到洲游国际酒店见杨某仁。小徐说要走,杨某媛把她叫进浴室说:“没关系啦,这是最后一次,保证没有第三次。”小徐一直哭,说她不喜欢这样。杨某媛又说:“你不要哭,我最讨厌人哭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小徐心里点害怕,但因为杨某媛是大人,她就只好听话去洗澡,洗完澡后坐在床上等杨某仁。之后,杨某仁与小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杨某媛又买了避孕药叫小徐带回家吃。
母亲逼问后报警
10月27日晚上,小徐用手机在床上跟同学网上聊天,道出杨某媛带她去跟别人开房的事情。此时小徐的妈妈陈女士进入房间看到女儿的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吃药,还提到一个男的。这让陈女士很诧异,一再追问女儿发生什么事情,女儿这才哭着把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女儿的遭遇,陈女士很是生气,带着女儿到公安局报警。
11月5日18时许,漳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经过布控,在漳浦县绥安镇霞潭村抓获了杨某媛。而与小徐发生性关系的杨某仁,也被公安机关进行了治安处罚。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媛引诱、介绍幼女卖淫,从中牟利,其行为有伤风化,严重损害幼女身心健康,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杨某媛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