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物流公司” 货款付清提货还得再付近4万
货只留三天不付钱将被运走
14日,林先生在湖里区象屿物流配送中心厦门童毅物流公司,看到了自己的货。该物流公司表示,他们必须等到委托人即寄存货物的人,给出放货通知才能将货物给林先生。而且物流公司最多只能保管货物3天,超过时间,货物随时可能被拉回北京,或者转移到其他地方。
如果要拉走货物,林先生就得再付38000元的货款,但实际上,林先生早已向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司缴清了货款123067元。在林先生反映遭遇黑物流后,滁州现代电器有限公司也立马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林先生并不欠公司货款。
同时,林先生向漳州警方、厦门警方、安徽警方、北京警方均报了案。象屿保税区派出所民警表示,类似林先生这种情况,他们碰到过多起,都无法解决。建议林先生向湖里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了。林先生准备周一就到湖里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律师:商家可报案声明货物被扣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表示,林先生已向厂家付清货款,且厂家也出具了证明。林先生对这批货物具有所有权,厦门的物流公司不放货没道理。它与上一家物流公司签订的代收货款合同,是合同双方之间的事,与林先生无关,不该由林先生承担。
罗律师建议,林先生可以向警方报案,声明货物被扣,且几家物流之间存在假委托的情况。
同时,罗平律师也提醒,网上找来的物流公司,只靠电话联系,没有书面委托书,甚至连对方是否有资质都不清楚,一旦出事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