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赵静:推进教育公平是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

2014-03-08 09:21:04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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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在福建代表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漳州市副市长赵静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教育公平是发展教育的基石,推进教育公平是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

赵静表示,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指出,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公平发展,继续加大教育资源向农村和中西部倾斜。赵静认为,这是向全社会提出了清晰的信息,那就是教育公平是发展教育的基石,推进教育公平是政府部门的首要责任。

赵静称,福建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教育优先发展,全力推动各项教育改革发展。福建省提出,要比全国提前三年,在2017年底前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到在98.5%,县市区要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

赵静回顾了福建省在教育方面取得的进展。福建省将“教育民生“蛋糕越做越大,坚持把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教育等民生保障支出,2013年与民生相关的的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72.2%。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尤其重点改善农村薄弱校办学条件,全省80%的学校实现了标准化,办学,87.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教育水平不断提高,21个县市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教育公平措施越来越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关,增设附属幼儿园逾3000家。

赵静建议,首先要注重公共财政投入的均衡配置,因为这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同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教育投入,加大督促确保各项政治性投入及相关配套资金的到位。其次要注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关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应从国家层面研究建立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规定校长和教师依法实施、定期交流校际交流的体制。提高农村特别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倾斜职称诚聘,定校委培学生的全面提升农村学校薄弱的师资水平。

赵静还提出,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制度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题制,建立社会中介监测和评估机构,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赵静强调,尽快研究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存在相互矛盾的问题。“教育法是管九年义务教育,规定了免试就近入学,而按民办促进法中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立招生办理方式,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相互打架的情况。”赵静说。

(记者 胡美东 孙力)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两会 福建代表团 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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