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新规范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行为
记者今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促进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省物价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了《福建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本规定自8月20日起执行。
据了解,二手车交易服务费为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买卖双方对交易服务费的承担,由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或调整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应以辖区内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二手车交易服务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利润和法定税费,并综合考虑二手车交易市场供求和服务状况、车辆使用年限、各类车型的比价关系、相邻地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收费水平等因素。
据省物价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管理规定》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转变管理方式,减化审批程序。将管理方式由原来依申请审批,转变为类别审批,即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只要依法成立并取得市场准入资质即可开展服务并按规定收费,无需再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层层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二是落实减政放权的要求,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定价权下放设区市管理,即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又有利于管理;三是落实阳光收费,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行为,专门设立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服务收费必须提供的服务内容的条款,同时要求开展服务收费必须落实明码标价和实行亮证收费等规定;四是新设立交易市场违法处罚相应条款,即起到规范交易市场依法经营、合理规范收费的行为,又增强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违规收费监管的力度。(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程飞)
实习编辑 黄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