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三幅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 用于建设加油加气站
其中,“宗地2013-11号”位于台江区鳌兴路以南,鳌港路以西,日用品批发市场以北,土地面积5956平方米(合8.9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及清洁能源出租车服务站),容积率要求大于1.0并小于1.4,其中配套清洁能源出租车服务站建筑面积不超过7600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竞买起始价为6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400万元。
“宗地2013-12号”位于仓山区环岛路南侧,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以西,土地面积为4661平方米(合6.9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容积率要求大于0.1并小于等于0.26,其中站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35%,竞买起始价为37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