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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原则上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
2011-08-09 09:53:46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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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终结”桉树人工林,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原则上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限制桉树人工林发展,包括严禁在闽江、汀江、九龙江、木兰溪等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水源区和其它生态脆弱地区新种桉树人工林。

据介绍,桉树原料林目前全省已发展到350万亩。但由于一些地方缺乏科学经营,出现不少问题,主要是:在气候不适宜的闽西北和高海拔地区种植桉树,造成经济和生态双重损失;在部分水源涵养地种植桉树,过分施肥和喷洒农药,给饮水安全留下隐患。

福建昨日明确,原则上不再新种桉树人工林。经专家论证和多年种植实践证明,目前福建选用的桉树树种,只能在福建南亚热带海拔300米以下的局部区域种植。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还明确要求,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上新种桉树,严禁在闽江、汀江、九龙江、晋江、龙江、敖江、木兰溪、交溪干流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水源区和其它生态脆弱地区新种桉树人工林。林业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区域造林的监管,凡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新种桉树人工林的,一律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证。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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