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开展平价商店建设试点
流通企业能否承担社会责任,稳价惠民?福建将通过平价商店建设,促进蔬菜零售市场更加有效竞争,将蔬菜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
根据《方案》,平价商店建设将在福州、厦门先行开展试点,在市区内确定不少于3家较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企业作为平价协作单位,每个平价协作单位选取其所属50%以上的超市作为平价超市,平价超市里设立平价商品区,销售平价商品。
此外,确定若干个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中的2-3个摊位作为平价摊位;与若干家生产规模较大的蔬菜种植企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平价协作关系,鼓励其在市区内以店面或者定点直供车的形式建立蔬菜直供销售点。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