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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展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交通违法“零容忍”
2011-06-01 14:55:15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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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对党政群公务人员违法一律抄告纪检部门。6月1日起至年底,全市高速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警方将对交通违法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和“零容忍”。

“五一”以来,我省连续发生8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强力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迫在眉睫。

此次大整治,将严查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相关违法,警方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该查扣的查扣,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抄告的抄告。对于党政群公务人员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大、中型客车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照、超员20%以上的督促所属企业对其停岗学习;交通违法记满12分,强制学习考试。同时,对执法民警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对管理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大整治还将充分启用高科技手段,包括通过GPS动态监管系统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并每天用卫星定位装置抽查千分之一的客运车辆,检查其是否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对重点车辆实行点对点管理,通过建立交通违法重点人、机动车数据库等方式锁定重点车辆,以便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实时监控对驾驶人的管理及处置情况。

来源: 福州晚报 编辑: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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