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北地区>北京>北京新闻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正式立案
2011-02-24 14:46:16      来源:法制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两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2月23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本案代理律师张远忠在透露这一信息后说,目前他还没有接到法院开庭通知,黄光裕的代理律师2月24日可能会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业内人士分析,此番黄光裕被诉民事赔偿案一旦正式开庭,黄光裕还可能面临着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2010年5月18日,北京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黄光裕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北京高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

在黄光裕刑事案结案之后,法律人士就提出黄光裕还面临着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可能。张远忠说,根据证券法第76条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还将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据此,张运忠率先代理两位股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 编辑:杨鑫 许银娟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试点,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今天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详细
点击排行
  广州财政局局长:适当时候会公开亚运账目
卫生部部长陈竺回应医改热点问题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