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人才引进门槛 用人单位无指标限制
无论是通过用人单位,还是以个人身份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网上申报都是办事流程的第一步。昨日,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正式启动。今年的人才引进政策一是放宽了单位立户限制,二是拓宽了立户渠道,放宽了个人申办的条件。
另外,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取消了“已办理就业登记”作为申办积分入户基本条件、配偶材料同审要求、不随迁子女材料审查要求,并简化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延长了部分证明材料有效时限。
欲引才,先立户
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员也可以用个人身份申请人才引进业务。
据了解,用人单位可以申办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即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以及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没有指标的限制。而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员也可以用个人身份申请人才引进业务。
由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须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手续;由区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须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符合资质的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和档案托管机构名录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查询。
在人才引进业务的办理流程中,网上申报是第一步。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办事大厅”栏目“网上申报系统”中链接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业务申报系统。
用人单位在完成立户登记后,即可申报本单位人才引进信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网上系统成功提交人才引进信息的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材料。而个人则需要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测评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进的条件,并提交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申办。
个人身份亦可申报
王永杰表示,一些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疏于管理等原因,没有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户口,而如今政策有所调整,在毕业生接收工作中,将单位申办和个人申办条件等同;在市外调干业务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并具备相应资格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申办引进。
记者了解到,在2012年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中,三类人群既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接受,也可以以个人身份申请接受,即: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本市院校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生。而往年的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院校名单、市外人才重点引进专业目录和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均不再发布。
“黑中介”,要警惕
目前,深圳有一些机构以“用人单位有入户指标限制”为由,为招调工代办迁户手续,收取高额中介费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副处长王永杰指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指标限制”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一些在打广告说自己可以包办迁户的机构,其实是利用了人们对政策的不了解”,王永杰说。他认为,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把为员工申办入户设置为奖励机制,也让员工产生了‘表现好才有指标’的误解。
王永杰表示,该局一直在整顿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2011年深圳一共有38家单位、113个从业人员被发现并查实违反了人才引进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这些单位和人员已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能从事人才引进业务。
可预约上门审核材料
记者了解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继续为业务量较大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凡市属用人单位一次性申报高校毕业生接收材料超过50份的,或者一次性申报调干或招调工材料超过30份的,可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预约上门审核材料。
而此次人才引进实行全年度滚动式办理。一是立户登记时间为全年度工作日;二是网上申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2013年2月5日;三是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 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同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人才引进”栏目发布详细的人才引进业务指南,为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清晰指引。办事人员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12333、82108904进行查询。(记者/刘昊 通讯员/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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