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一名欲跳楼轻生女子被民警成功解救
4月4日,奎屯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和辖区北京路、北京西路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成功解救一名准备跳楼轻生的女子,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当日10时许,奎屯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伊犁州奎屯医院报警称:有一名年轻女子,不知什么原因爬上了医院外科楼五楼6号病房的窗户,准备跳楼自杀,请速来出警。
接到报警,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和辖区北京路、北京西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实施营救工作。在现场,民警一面向女子大声喊话劝说;一面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与此同时,消防大队官兵迅速在楼下打开气垫,展开施救设备,实施现场救助。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然而,轻生女子仍然不听劝说,情绪激动,语无伦次,随时可能从窗户上跳下去。面对40分钟喊话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民警研究决定:采取先靠近女子,再伺机解救的实施方案。于是,楼下民警继续对女子进行喊话劝说,以分散其注意力。接着,进入病房的民警装扮成病人,慢慢靠近病房窗户。然后,趁女子不备之机,民警迅速冲过去,将女子拦腰抱住,并很快将其从窗户上解救下来。如此突如其来的一幕,不仅让轻生女子成功获救,更让现场围观的群众报以掌声和赞叹!
经查,轻生女子魏某,农七师137团人,农场职工。2012年4月1日,因为经济纠纷与130团的李某发生了口角争执。争执中,魏某被李某殴打致伤,后被送到伊犁州奎屯医院住院治疗。期间,130团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已经立案受理了此事。住院几天后,由于带来的医药费用完,医院就停止了用药。于是,焦躁的魏某一时糊涂,便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想一死了之。幸好,民警及时救助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目前,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开导,魏某已经彻底打消了轻生的念头。与此同时,医院也在130团派出所出面担保的情况下,同意继续为魏某用药治疗。为此,民警特别呼吁:为了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请爱惜生命,珍爱人生!(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邬宗喜) 实习编辑:孙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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