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鼓励发展琼北专项游 实现琼岛南北旅游“比翼双飞”
海口市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中心,同时也是琼北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充当着全省旅游企业的“大本营”,但在海南旅游发展中却长期充当“旅游走廊”角色,为做旺海口旅游市场,加速海口从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海口市新修订了《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从酒店、邮轮、会议、琼北专项旅游等六个方面来激励激发海口旅游市场。
新《办法》中规定,旅行社组织琼北,即儋州、澄迈、文昌、定安、屯昌、琼海、临高等七市县,从海口出发游览2个或2个以上市县收费景点(区),达到500人次或以上的,按照30元/人次给予旅行社奖励。
琼北专项游的奖励政策将给海口各旅行社带来市场化经营,激发旅行社的积极性,也将给蓄势待发的琼北旅游圈注入活力,拉动周边7市县旅游的发展,同时加快海口从“旅游走廊”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建设。
海口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及厚重的人文底蕴,拥有如火山口、红树林等自然景观,五公祠、百年骑楼老街等历史人文古迹,以及张艺谋执导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海南岛”,海口完全符合具备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所有要素。联合打造琼北旅游圈,将地区资源集约规划发展,才能行之有效的实现改变海口以往在游客心目中的“旅游走廊”形象,使得一个极具地域特色的旅游目的地逐渐明晰起来。同时,也将有效带动酒店、餐饮、交通等诸多相关旅游产业发展,从而吸引更多游客来海口休闲度假,让游客停留海口过夜,实现海口旅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据统计,2011年海口市接待过夜游客共计845.8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3.02亿元。2011年三亚接待过夜游客数共计1019.5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57亿元。琼北其余七市县2011年累计接待过夜游客为492.65万人次。
长期以来,海南旅游不均衡发展,南热北冷。近年来,海口市积极出台各项措施鼓励发展旅游。2011年,海口市在原有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新修订出台了《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吸引航空公司调整航线航班,增加对海口的航空运力,为海口增加游客到来创作良好条件。有了游客基础后,海口积极开发琼北专项、游滨海度假、高尔夫、婚恋蜜月和海口之春旅游艺术节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品牌,形成海口旅游新产品,新路线,有效带动海口游客人数的持续增长和旅游收入。此外,海口邮轮旅游新品牌也即将与游客见面。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刘小利)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