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保障性住房力筑百姓幸福居

2012-03-13 22:38:00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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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伊犁州直保障性住房及各类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3142套,新增租赁补贴1219户,为更多的百姓筑起了幸福的港湾。

据了解,州直已经下发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年项目工程计划开工、竣工时间,要求州直各县市3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所有前期准备工作。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及城市棚户改造项目必须于4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2011年以前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全部竣工,9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并达到入住条件。根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倒排时间表,精心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各环节的进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确保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州直保障性住房及各类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3142套,新增租赁补贴1219户。其中廉租住房开工建设3695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570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246套,限价商品房500套。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如期完工,州直实施全方位监督考核。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对州直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展情况,实行排名,每一月予以公示。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滞后、项目建设滞后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与商业银行协调和对接,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将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将同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与其所属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不断完善功能配套,在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状况和居住生活需要,按照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的标准,合理配置住房内部空间和设施以及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保证必备的居住功能,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宜居性。与此同时,还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保证分配公平、管理规范。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住房和公用设施保持良性的运行状态。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史雪红)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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