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新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实现我区经侦工作新发展、新跨越,2月29日,第二次全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会议指出,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为维护我区经济安全、市场经济秩序、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会议强调,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区进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经侦工作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自觉服从服务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经侦工作的新期待,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用超常力度推动我区经侦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要突出重点、创新工作、强化基础,努力开创经侦工作新局面。要突出打击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要以“三项建设”为抓手,切实夯实经侦工作基础。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经侦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会议表彰了在新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与会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匾和证书。会议还传达了《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编办、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厅、审计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证监局、新疆银监局、新疆保监局等19家相关单位应邀出席会议。公安厅机关各部门领导同志,全区15个地州市公安局主管经侦副局长、经侦支队长以及57个分县局主管经侦副局长和经侦大队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记者 毛卫华 茹克雅) 实习编辑:孙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