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私家车违法被拍 将只罚款不记分

2012-02-29 09:25:0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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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重点车辆(即营运车辆、校车等)以外的车辆,在福建全省各级道路上违法,被交通探头拍照后,将只罚款不记分。

交警同时提醒,对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还会加强,大队窗口执法时必须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

此外,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的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除需提供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外,还需出示其他书面证明材料供窗口执法人员确认身份。即出租车、公交车需提供上岗证;其他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须由所在公司出具驾驶人证明材料;校车须由所在学校出具驾驶人证明材料。

据了解,厦门去年推出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当时就已实行非警告类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免记分,但需满足几个条件: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该起违法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机动车的使用性质不能为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公路客运、校车、危险化学品车等等。

来源:东南网 编辑:马原

编辑: 马原  标签: 记分 校车 被拍 危化品 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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