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章祥荪委员介绍,1992年由国家科委在5个研究所进行工资改革试点。办法是从科研院所,包括个人获得的经费和收益中提取一定的岗位或效益津贴。1994年试点所的一些研究人员工资涨到1000多元,其中基础工资不到500元。这一思路不仅在这些试点所留存下来,也在全国流传开。
“基础工资所占比例过低,这种不合理的工资构成状况一直持续到今天。”
章祥荪委员认为,这种不合理的工资结构比例只能是一种过渡形式。“在困难时期、国家财力不足时可以如此,但这只能是临时措施,长期下去比例倒挂不利于吸引人才。试想科学家都不能拿着稳定收入安心工作,何谈科技创新?”
会上其他政协委员也认为,现行的工资制度有很多弊端,结构设置不合理,岗位绩效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重过高,容易助长收入不规范行为,使国家对事业单位公益性的要求不能很好完成。
“如何改革?”当记者问及章祥荪委员,他思考了一会儿说:“首先要明确这种工资结构是不合理的。工资制度改革不是继续完善绩效分配的问题,而是要改变目前的思路,让国家给的法定工资的比重越来越大,还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世界性共同特点。”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