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对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园林开发分公司榜上有名,成为目前国内唯一有两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风景旅游区。
全国文明单位的授奖主体是中央文明委,是一个单位的最高荣誉。自2006年黄山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以来,不断开拓创新,奋力争先,围绕“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准》为导向,扎实深入开展景区文明创建工作,景区旅游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景区各方面工作也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国际有关组织的充分认可,黄山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
黄山园林开发分公司作为景区保护管理、建设发展的重要部门,突出自身业务特点抓创建,形成许多创建工作亮点。代表全国景区牵头制定的《山岳型旅游景区清洁服务规范》正式纳入国标委2011年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风景名胜区游道建设技术规范》编制工作也即将完成,成为建设系统的标兵与示范,已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无止境,黄山风景区、园林开发分公司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景区和单位的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通讯员 余盛明)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