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凌晨,重庆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十四大队副大队长李彬辉带领民警赵敏、李正建在菜袁路上行龙家湾隧道出口设置武装检查站,对过往可疑车辆进行盘查。1时4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从龙家湾隧道缓缓驶出,在离检查站约30米处该车略微停了一下后继而加速前进。在前方执勤的副大队长李彬辉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细节。一定有情况!根据以往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经验,通过检查站的车辆如果出现这种状况多半是因为驾驶员心中有鬼。副大队长李彬辉和民警赵敏采取果断措施,先将小轿车前面的中型货车拦截下来,然后迅速走到该小轿车面前对其进行盘查。当民警让此小轿车的驾驶员韩某出示其相关证件时,一股强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对韩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
据韩某交代,12月13日22时左右,他和两个要好的朋友在渝中区较场口88号酒吧喝酒。期间,他一共喝了6小杯洋酒。大约3个小时后即12月14日01时20分左右,韩某和他的朋友一行准备驾车经中兴路、南区路和菜袁路到九龙坡区石桥铺附近找一家酒店住宿。当韩某驾车行驶至渝中区菜袁路上行龙家湾隧道出口时,遇到菜袁路平台执勤民警正设置检查站盘查。韩某被民警查获后十分懊悔,称自己其实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但为图方便,心存侥幸,没想到自己果然被逮到。
韩某在被民警带至平台后多次向民警求情,请求民警对其从轻发落。民警对韩某的这种要求给予否定,并耐心地对韩某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酒后驾车是法律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是法律严格规定的,不容篡改。后来,见势不妙,韩某及其朋友竟然拿出5000元现金企图让民警放弃自己的原则,副大队长李彬辉及其他民警断然拒绝,并警告韩某不准再采取这种不理智措施,否则对自己有害无益。在民警的凛然正气和法律的刚性规定面前,韩某最终放弃了通过贿赂民警规避法律制裁的幻想。
目前,韩某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来源:中国日报重庆记者站 (实习生:冀晋)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