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2年1月1日起,河南省范围内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将取消,以后河南省辖市内固定电话用户通话不再区分营业区内和营业区间,即市区和农村、农村之间互相拨打电话按照市内电话计费(前3分钟0.22元,以后每分钟0.11元)。据了解,除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外,河南省将成为继黑龙江、陕西之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的第三个省份。
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主要是指同一省辖市(或同一本地网、同一区号)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城市与县之间的通话费用。在1996年以前,对于同一本地网范围内的区间通话按照长途电话计费。自1996年12月1日起,按照原河南省物价局、原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改革邮电价格的通知》(豫价费〔1996〕325号)规定,河南省改革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计费模式和资费标准,将区间通话费资费标准由原来按照长途电话计费确定为0.48元/分钟。
与此同时,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也逐步深化。改革开放以后,为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002年,《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统计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2〕1320号)规定,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交由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2005年,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信部联清〔2005〕408号)再次提出,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上限管理,至此,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开始了逐步调整、快速下降的步伐。
2007年以来,河南省已经三次下调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2007年1月1日,从0.48元/分钟调整为0.40元/分钟;2008年1月1日,从0.40元/分钟调整为0.30元/分钟;2010年1月1日,又从0.30元/分钟调整为0.20元/分钟。据估算,每次区间通话费下调,全省广大农村用户减少通信支出2000万元以上。四年间,下调区间通话费使城乡之间的通话费用下降了77%,为广大农村用户节省通信支出2亿元以上。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生俊东 实习记者 袁金城)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