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市中院王伯勋院长农民工执行回72万元现金
12月8日上午,记者从新乡市牧野区法院获悉,区法院自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审判、执行案件共4件,结案4件,总标的80余万元。今天上午就为一汝州籍农民工执行回72万元现金。
据了解,该区法院从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也是认真落实中央九部委要求做好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和关心。省法院系统三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走在了时代的前列。
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新乡市中院王伯勋院长认真落实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亲自部署,要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区法院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院抽调骨干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审理、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我院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组织法官到工地、工厂现场开庭;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被告,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通过与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穷尽执行手段,依法尽快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马守国)编辑:于姝楠